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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1-00362 | [ 发文字号 ] | 丰委农办〔2021〕3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1-00362 |
[ 发文字号 ] | 丰委农办〔2021〕36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4 |
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中推行“五步工作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为高质量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中共重庆市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农组〔2021〕6号)等文件精神,坚决守住返贫致贫底线,经研究,决定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中推行“五步工作法”。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五步工作法”的重要意义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强调,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是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关键举措。如何细化明确动态监测和帮扶各环节重点任务,如何有效提升动态监测和帮扶全过程工作质效,如何压紧压实动态监测和帮扶各单位具体责任,是能否有效守住返贫致贫底线的现实挑战。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树牢底线思维,扛牢政治责任,在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中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推行好“五步工作法”,全力确保“四个不摘”“三早”等要求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落实“五步工作法”的基本要求
第一步,动态监测。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建立网格化动态监测体系,由分管负责人任总网格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分网格长,根据监测任务设若干监测员。各村(社区)一般以每30-50户设置一名网格监测员,主要负责所监测对象户的日常跟踪监测。监测频率一般为每半月一次;监测方式以入户了解为主(若举家外出,可通过电话联系了解);若遇发生突发性事件,必须第一时间跟进。在监测过程中,各村(社区)网格监测员必须当天对监测情况进行汇总交分网格长。各分网格长必须在1天内对发现的各类返贫致贫风险问题组织研判,并将相关情况汇总梳理报乡镇(街道)总网格长。总网格长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研究,并视具体情况及时作出由本级自行处理或上报县级处理决定。
第二步,预警核实。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防止返贫预警信息查验核实体系。对乡镇(街道)通过网格化监测发现的返贫致贫风险问题,及时启动预警并由本级安排镇村工作人员进行复核;若遇比较严重的个体性风险和规模性风险,要第一时间与县级相关行业部门联系,会同其共同开展调查,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情况告知县乡村振兴局。对县级通过系统信息比对或信访、舆情及市级反馈等渠道发现的各类预警信息,县乡村振兴局必须在1天内以清单化方式向相关乡镇(街道)反馈;接收到反馈信息后,乡镇(街道)必须依托网格化动态监测体系,按照“两人同行”原则,组织工作力量,在1天内开展入户现场核实。通过查验核实,对符合识别条件的,必须及时启动识别程序;对不符合识别条件的,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1天内将结果反馈至县乡村振兴局销号。
第三步,归口处理。对新识别认定的“三类对象”,乡镇(街道)必须在1天内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赓即安排1名乡镇(街道)干部或驻村干部作为其监测帮扶联系人(每名监测帮扶联系人负责的监测对象原则上为1户,最多不超过2户)。在此基础上,乡镇(街道)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召集相关站办所负责人、村(社区)“两委”干部和监测帮扶联系人组织研究,按照“行业主导”“缺啥补啥”原则,根据监测对象风险类别、发展需求和家庭状况,精准制定帮扶方案,并报县乡村振兴局组织审定。经审定后,应由乡镇(街道)负责解决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落实;应由县级行业部门审批的,由乡镇(街道)在5个工作日内备齐相关资料并按照程序上报,并落实专人代办;县级行业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作出结论性答复(若涉及经济核查,所需时限按民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监测对象识别后20个工作日内,其帮扶措施必须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县乡村振兴局每月向县级相关部门推送“三类对象”最新动态信息(或开通查询账号),确保得到及时帮扶。
第四步,跟踪核查。监测对象风险消除前,其监测帮扶联系人每月入户开展监测帮扶原则上不少于1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实地走访的,可采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并将监测帮扶情况录入“渝防贫”APP。村(社区)每半月对辖区内风险未消除的“三类对象”至少组织1次分析研判,乡镇(街道)每月至少开展1次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调度,动态跟踪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家庭状况变化情况,并实时调整优化帮扶方案,确保各项帮扶措施高效落地落实。县级各相关行业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实时动态跟踪更新政策落实台账,每季度至少对本部门帮扶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帮扶政策执行到位。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专项工作组要结合常态化暗查暗访,不定期对镇村和行业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实地核查,确保识别精准、帮扶到位、风险消除真实。
第五步,限时清零。严格执行“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机制,原则上一般性问题在15日内、疑难问题半年内、特殊问题一年内完成销号。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稳定消除后,按照“应消尽消”原则,每月末按程序进行风险消除操作。监测对象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完成风险消除标注后,不再享受监测帮扶措施(若风险消除之前通过协议约定享受的相关政策,在约定期限内仍然有效,如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农村公益性岗位政策等)。脱贫不稳定户风险消除后,变为一般脱贫户,仅享受脱贫户政策。对整户丧失劳动能力的(含正在享受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监测对象),暂不消除风险,长期跟踪监测,并确保针对性帮扶措施落实。
三、强化“五步工作法”的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抓紧抓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各乡镇(街道)要担负主体责任,县级相关部门要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完善“五步工作法”具体规定,确保有关举措和工作要求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之间要切实加强监测和帮扶各环节工作协同配合,及时发现、反馈、共享、处置预警信息,真正形成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快查、快核、快办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内部要加强沟通,确保数据信息“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组将对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推行落实“五步工作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督导结果将纳入各乡镇(街道)和县级相关部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绩考核范围。对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追责。
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