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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111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6〕69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1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2 |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111 |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6〕69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5-11 |
| [ 发布日期 ] | 2026-05-12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保合镇普子场村榨菜初加工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保合镇人民政府:
现将2026年保合镇普子场村榨菜初加工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保合镇普子场村榨菜初加工项目
二、责任单位:保合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保合镇普子场村
四、建设内容:新建4个钢筋混凝土结构榨菜池,每个池子容积250m³,总容积1000m³。其余附属设施有地磅称、停车坝、彩钢棚和围墙等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
五、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补助资金80万元。
六、有关要求:
你单位要结合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及时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根据《丰都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额度最终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可研报告)为准。
切实按有关规定履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时完工。原则上,在项目批复后60日内必须开工建设(受季节性农事活动或者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原因除外),凡6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收回项目计划。
联系人:蒋芮;联系电话:15523400224
县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70711151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