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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018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217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6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3 |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6-00018 |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217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5-12-26 |
| [ 发布日期 ] | 2026-01-13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下达龙河镇葡香院子农旅融合项目等2个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龙河镇人民政府:
《2026年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安排表》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审议,现将龙河镇葡香院子农旅融合项目等2个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你们,具体项目见附件。
你单位要结合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及时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根据《丰都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规范项目评审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额度最终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可研报告)为准。
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时完工。原则上,在项目批复后60日内必须开工建设(受季节性农事活动或者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原因除外),凡6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收回项目计划。
联系人:徐小东;联系电话:15223561009
附件:龙河镇葡香院子农旅融合项目等2个项目建设计划表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
龙河镇葡香院子农旅融合项目等2个项目建设计划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管部门 |
责任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总投资 (万元) |
财政补助资金(万元) |
自筹资金(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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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龙河镇葡香院子农旅融合项目 |
县农业农村委 |
龙河镇人民政府 |
龙河镇 |
新建采摘木制管理大厅300平方米、仿木纹水泥栏杆160米、枣园避雨棚50亩、连体大棚带滴灌系统2亩,硬化机耕道85米,水泥蓄水池1000立方米1口,更换葡萄避雨棚膜25亩等。 |
208.33 |
104 |
104.33 |
|
|
2 |
龙河镇土麦面加工包装项目 |
县农业农村委 |
龙河镇人民政府 |
龙河镇 |
购置安装智能面条包装设备1套,面条切断设备1套,覆膜设备1套,辅助输送设备1套。 |
47 |
23.5 |
23.5 |
|
|
合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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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33 |
127.5 |
127.83 |
|
(此件公开发布)
县农业农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70711151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