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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147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4 |
[ 索引号 ]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147 |
[ 发文字号 ] | 丰农业农村委发〔2025〕124号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7-14 |
[ 发布日期 ] | 2025-07-14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丰都县2025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基增能,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效益稳步提升、服务带动效应显著增强。现将《丰都县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参照附件自主申报项目实施方案,申报时间截止为2025年7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洪君、胡文伶,联系电话:023-70606710)
附件:丰都县2025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
施方案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丰都县2025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
任务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全面推进我县乡村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2025年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目标任务,编制《丰都县2025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任务实施方案》实施。
(二)项目建设任务
1.根据市上文件围绕巫山脆李、奉节脐橙、涪陵榨菜三大产业发展,全县支持榨菜合作社5个,家庭农场4个;
2.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夯实组织基础、提升运营质量、强化服务带动能力。全县支持农民合作社7个,家庭农场4个;
3.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体系建设工作。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是重点支持粮油类主体参加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行动;支持主体改善农业生产设施,提升发展质量;支持农民合作社通过购买服务、参加培训等提高财务管理、市场销售等能力;支持涪陵榨菜采用现代农业科技,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有力提升产业发展等。二是组织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建设。
(四)项目支持对象和基本条件
1.正常经营的县级(含)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2.正常经营并在全国家庭农场一码通中登记赋码的家庭农场;3.申报主体具有合法的土地与环保手续;
4.拖欠农民土地流转租金、异常名单主体一律不得申报;
5.申报主体3年内不能重复申报;
6.主体申报的建设内容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央补贴政策重复支持。
二、项目投资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丰都县2025培育壮大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资金196万元。一是支持榨菜农民合作社县级10万元/个、市级12万元/个、国家级14万元/个;家庭农场5万元/个;二是支持开展经营主体培育、规范发展农民合作社县级6万元/个、市级7万元/个、国家级8万元/个;家庭农场5万元/个;三是支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建设。
(二)项目投资标准
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由农民合作社或家庭农场根据自身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申报,县级评审通过后确定。申报主体自筹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自筹部分与财政补助部分按同等标准验收合格视为项目验收合格。
(三)资金补助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经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开展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根据审核报告进行补助,按照“先建后补”方式直接补助到主体账户。
三、项目实施程序
(一)主体自愿申报
各乡镇街道加强宣传,负责组织辖区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做好申报工作,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向乡镇街道自愿申报,提交书面申请及佐证材料。
(二)乡镇推荐
各乡镇街道负责申报主体核实工作,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主体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并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委。
(三)专家评审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对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汇总,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拟支持主体及建设内容。
(四)网上公示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将通过评审,项目拟支持主体农业产业生产经营基本情况在丰都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
(五)项目批复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农业农村委下达正式建设批复文件。
(六)项目建设及管理
各乡镇街道按照项目批复,及时组织各主体开展建设并加强监管。各主体要严格按照此次批复内容实施,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地点,如有不可预见事项,需按照程序报县农业农村委批准,履行好建设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项目建设资料收集整理。项目建设完成由乡镇街道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由乡镇街道向县农业农村委申请复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委组织县级验收后,可委托第三方对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开展结算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监管等全过程,一旦发现违规、隐瞒、虚报等申报情况,取消项目建设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助资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积极组织动员指导辖区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申报工作,认真开展现场核实,做好审核推荐、组织建设、完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三)项目建设全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附件1
丰都县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 申 报 表 |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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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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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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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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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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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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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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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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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成)员数 |
人 | |
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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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亩 | |
其他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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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亩 | |
2024年经营性收入 |
万元 |
2024年带动农户收入 |
带动农户人 人均增收万元 | |
农民专业合作社简介。(主要包括运营基本情况、产业发展分布情况、内部制度及财务规范管理情况,收益分配及联农带农情况、品牌建设及获奖荣誉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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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人意见 |
我承诺,各项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申报建设内容均属新建,建设内容未申报、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如有违规、隐瞒、虚报等申报情况,自愿放弃其申报及建设资格,已拨付的补助资金自行全部退回并承担相应责任。特此申报。
签字盖章: 2025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审核推荐意见 |
用地审核: |
| ||
经现场审核,该社符合申报条件,资料真实有效,审核通过,推荐申报。
签字盖章: 2025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审复核意见 |
签字盖章: 2025年 月 日 | |||
附件2
丰都县2025年家庭农场项目建设 申 报 表 | ||||||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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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场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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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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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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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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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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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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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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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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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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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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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家庭农场总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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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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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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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年雇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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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简介(主要包括运营基本情况、产业发展分布情况、内部制度及财务规范管理情况,收益分配及联农带农情况、品牌建设及获奖荣誉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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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法人意见 |
我承诺,各项申报资料真实有效,申报建设内容均属新建,建设内容未申报、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资金,如有违规、隐瞒、虚报等申报情况,自愿放弃其申报及建设资格,已拨付的补助资金自行全部退回并承担相应责任。特此申报。 签字盖章: 2025年 月 日 | |||||
|
用地审核: |
| ||||
经现场审核,该场符合申报条件,资料真实有效,审核通过,推荐申报。
签字盖章: 2025年 月 日 | ||||||
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审复核意见 |
签字盖章: 2025年 月 日 | |||||
附件3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丰都县2025年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项目
建设实施方案(模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所属乡镇(街道):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上年度实施此项目单位应简单总结项目实施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财政部门及审计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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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各申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清单资料及相关佐证资料,纸质材料应当编制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备评。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
1.《丰都县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申报表》;
2.《丰都县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主体正常经营佐证照片等资料;
5.涉及种植的主体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涉及养殖的主体提供环保备案证明;
6.申报主体各项经营管理制度、2024年财务报表;
7.申报主体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联农带农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等相关资料;
8.申报主体及法人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产品认证品牌证书、培训证书等荣誉相关资料;
9.其他有关佐证资料。
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资料清单
1.《丰都县2025年家庭农场项目建设申报表》;
2.《丰都县2025年家庭农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3.申报主体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报主体正常经营佐证照片等资料;
5.涉及种植的主体提供土地流转合同,涉及养殖的主体提供环保备案证明;
6.申报主体及法人获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获奖证书、产品认证品牌证书、培训证书等荣誉相关资料;
7.其他有关佐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