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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0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 索引号 ] 115002307094905613/2025-000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30
[ 发布日期 ] 2025-05-13

丰都农业农村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丨丰农(渔业)罚〔2025〕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型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张*洪 自然人 身份证 512324********6071 丰农(渔业)罚〔2025〕2号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渔具进行捕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渔业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一)项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1.没收渔具定置(串联)倒须笼壶4只、白色水桶1个;2.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 0.4500 2025/04/30 2025/04/30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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