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民政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预决算>决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2-001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890/2022-0018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民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1
[ 发布日期 ] 2022-10-11

丰都县殡仪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殡仪馆负责为丧家提供殡仪服务场所及设施;负责殡葬用品和祭品的销售;负责遗体运输、存放、整容化妆、悼念、火化以及骨灰寄存等项殡葬业务。

(二)机构设置。

殡仪馆设置办公室、火化车间治丧服务部业务接待部驾驶组后勤保障部6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633.47万元,支出总计633.4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6.99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633.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5.51万元,下降70.5%,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32万元,占98.7%;其他收入8.15万元,占1.3%。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631.6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8.77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88.64万元,占29.9%;项目支出443.04万元,占70.1%。此外,结余分配1.78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5.3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98.17万元,下降70.6%。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86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3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晋级。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1.86万元,下降38.5%。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3万元,增长15.4%。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晋级。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1.56万元,占9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14万元,增长16.2%,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资晋级

(2)卫生健康支出12.32万元,占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未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6.45万元,占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未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2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1.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1.96万元,下降87.3%,主要原因是严控部门运行经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水电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7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6.30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本年支出17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6.30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殡仪馆工程项目比去年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3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3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殡葬车辆下乡接运遗体运行维修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4万元,增长0.5%,主要原因是殡葬车辆下乡接运遗体运行维修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23万元,主要用于殡葬车辆下乡接运遗体运行维修维护费增加。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23万元,增长80.8%,主要原因是殡葬车辆下乡接运遗体运行维修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殡葬车辆下乡接运遗体运行维修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殡仪馆来本单位参观考察尾气净化处理设备公务接待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85.7%,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7万元,下降41.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及陪同人员。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6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5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8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4万元,增长80%,主要原因是本年到其他区县殡仪馆及殡葬协会参会次数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5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本年培训人次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9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8.9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殡仪馆安乐堂电梯、治丧大厅桌凳、守灵大厅冰棺及麻将机等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馆对部门整体和6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6项,涉及资金443.05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6项,涉及资金443.0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见附件。

我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殡仪馆新建工程项目,因资金未到位,项目未能及时完工。绩效管理的经验不足,项目的部分成果无法用指标形式表示;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有待完善。下一步改进将规范绩效管理方面需要细化,指标的设计需更加科学。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四)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六)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61335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