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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03 [ 发文字号 ] 丰都林发【2026】1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07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03
[ 发文字号 ] 丰都林发【2026】1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1-07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丰都县林业局关于2026年林业项目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

有关乡镇,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林业局2026年度项目建设任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发展需要,经研究,现将2026年林业项目建设计划任务下达你们,并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编制方案各业主单位要按照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各业主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时严格执行中央、市级有关非农化非粮化的规定。

二、完善审批流程。林业项目若涉及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各业主单位必须在林业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法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在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三、加快项目推进。项目建设计划下达后,各业主单位要按照项目建设期限倒排工期,序时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四、强化项目监管。各业主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五制,切实抓好安全、质量、资金、进度等管理。督促实施单位按项目批复实施方案(作业设计)或项目设计图施工,落实专人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管并做好记录,在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限时整改,直至整改合格。

五、做好利益联结。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重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农业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农业项目财政补助资金股权化改革方案>有关内容的通知》(渝农改办〔20201号)文件规定各级财政采取直接补助方式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业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单个项目补助30万元以上(含)的原则上纳入改革,有特别规定的除外。做好财政投资30万元及以上的林业产业利益联结,保障农户合法利益。

六、及时组织验收。各业主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完工报告后,及时开展自查验收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县林业局开展县级验收。县级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及时开展结算审核。按照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到期后做好项目移交。

七、做好资料收集。收集从项目策划到项目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图文资料并归档备查,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

附件:丰都县2026年林业项目建设计划任务表。

                        丰都县林业局    

                               2026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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