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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63 [ 发文字号 ] 丰都林长办发〔2023〕28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934/2023-00063
[ 发文字号 ] 丰都林长办发〔2023〕28号
[ 主题分类 ] 林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林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发布日期 ] 2023-09-28

丰都县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林长、林长办,各有关单位:

经县领导同意,现将《丰都县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方案(2023-202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丰都县林长办公室

                          2023922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方案(2023-2027年)

全面推行林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生态文明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具体安排,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各项工作,加快实现林长制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按照《重庆市总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深做实林长制行动方案(2023-2027年)>的通知》(渝总林长办发〔202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准确理解“两山论”和森林“四库论”等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整体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在全县统筹生态高水平保护、高效能治理、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新担当,在更高质量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高水平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丰都中展现新作为,为加快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中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2025年,全县林长制责任体系全面建立并得到持续巩固。责权明确、协调有序、保障有力、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全面构建。国家储备林工程、“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修复工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取得明显成效。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和森林质量得到系统提升。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目标任务全部完成。全县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2%以上,森林数量进一步巩固,森林资源综合效益显著提升。

2027年,全县林长制实现从“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以林长制促“林长治”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备,“最后一米”责任全面压实,林长智治能力大幅提升,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森林生态系统整体性、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功能显著提升,森林防火能力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体系基本建成,林业灾害防控能力持续提升并取得显著成效。国家储备林工程、“两岸青山·千里林带”生态修复工程、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等重点工作取得标志性成果。林业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县GDP比重达到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18.85‰以内。

三、重点任务

结合丰都实际,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五绿”并举为抓手,以“五大体系”为支撑,进一步压紧压实县、乡镇(街道)两级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以林长制促“林长治”体制机制实现迭代升级、实践成效得到全面跃升。

(一)夯实管绿根基,建立健全林长制五大体系

1.巩固提升组织运行体系。巩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运行体系。着力提升县林长办横向协调、纵向抓总作用,全面推行基层林长办标准化建设。细化落实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责任区域和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林长履职跟踪提示、定期调度机制。深入推广“林长+警长+检察长”“林长+河长”联动工作机制,快速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责任单位:县林长办、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街道)〕

2.持续完善林长制制度体系有序推进林长制相关配套制度运行评估和废改立工作。完善总林长发令制度和闭环落实机制,聚焦林长制的全局性工作堵点、难点、痛点、焦点问题,适时提请总林长签发新的总林长令,及时组织召开总林长会。〔责任单位:县林长办〕

3.优化完善督查考核体系。常态化开展林长制落实情况督查检查考核,完善细化林长制对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业绩考核事项。建立下级林长向上级林长年度述职制度,县总林长每年不少于1次向市总林长专题报告林长制落实情况,乡级林长每半年向上一级林长报告责任区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村级每月向上一级林长报告责任区林长制工作贯彻落实情况不少于1次。〔责任单位:县督查考核办、县林长办、县林业局,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4.持续完善基层执行体系。全面推行“一长三员”(村级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指导员)基层管护体系,压实末端末梢“最后一米”责任。建立“巡护防”一体多能生态护林员队伍,加强尽责考核,提升网格护林员履职能力。网格化落实护林员巡护重点区域、重点线路、重点时段及巡护频次。结合“守护青山”志愿服务、人大、政协监督等形式探索落实“民间林长”,出台《丰都县民间林长管理制度》和探索建立“民间林长”工作机制,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联动格局,深入推进生态保护、生态提质、生态惠民,助力“林长制”工作落实落细。〔责任单位: 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5.用好“智慧林长”智治体系。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数字重庆建设工作部署,用好全市“智慧林长”平台。协同推进“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多跨智慧森林防灭火典型应用和先导应用。全力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贯通的林长智治体系。〔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基层治理中心,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二)显化“增绿”质效,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6.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在长江干流及三峡库区回水位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或平缓地区江河两岸外1000米左右实施开展系统综合治理,增加岸线植被覆盖,增强生态防护和森林防火功能,丰富两岸生态风貌,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力争到2027年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建设10万亩。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规范优良乡土树种采种基地、保障性苗圃生产基地建设。〔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城市管理局、县水利局,相关乡镇(街道)〕

7.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落实《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统筹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依托丰都县乌江流域石漠化综合治理和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到2027年,在石漠化较集中的包鸾、高家等乡镇,通过封山育林育草、人工造林等措施,开展石漠化综合治理15.6万亩,有效遏制石漠化区域生态恶化趋势,探索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模式、生态产业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相关乡镇(街道)〕

8.实施退化林修复。按照人工林为主、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原则,优先保障松材线虫除治面积,特别是公路两侧和城乡周边等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影响较大区域开展退化林修复。到2027年完成退化林修复面积10万亩。〔责任单位:县林业局,相关乡镇(街道)〕

9.稳步有序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进一步落实退耕还林还草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做好退耕地块的土地用途变更和不动产变更登记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要结合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需要,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兼顾生态和经济效益。科学发展以油茶、笋竹、柑橘、花椒为主的特色经济林果、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

10.探索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按照人工林为主、集中连片、规模经营原则,推进国有林场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到2027年完成森林可持续经营试点项目2万亩。在理论方法、技术标准、管理机制,以及传统间伐力度、采伐清林、采伐限额保障等方面探索实践,总结试点经验。(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三)突出“护绿”重点,整体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

11.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严格林木林地管理,依法依规审核审批林地使用手续和林木采伐许可。加快完善天然林管护制度,严格保护天然林,强化公益林管护。因地制宜建设林火阻隔系统、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智能防火卡口系统、林下红外线系统、林区“以水灭火”保障系统等五大系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开展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监测,实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拔除松材线虫病疫点6个、面积下降1.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85%以上,测报准确率90%以上,产地检疫率100%。结合生态环保督察、土地卫片执法、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有关乡镇(街道)〕

12.科学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结合国土“三调”数据和生态保护红线评估,加快推动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落地实施,开展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和总体规划编制,理顺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分级行使监督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解决自然保护地历史遗留问题,扎实推进自然保护地内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有关乡镇(街道)〕

13.全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开展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摸清丰都县境内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分布,全面掌握全县野生动植物资源现状。结合龙河国家湿地公园、长江生态保护建设,对猕猴等野生动物聚集地划定保护区域。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恢复区域内野生动物、植物生境。依托自然保护地建设,健全优化野生动植物保护体系,探索野生红豆杉国家保护植物生境的保护与恢复。〔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四)激发“活绿”动力,加快推动生态美百姓富相统一。

1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集体林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推动适度规模经营,促进林业发展和林农增收。鼓励国有林场等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等集中流转林地的经营权不动产登记,探索林农按林地占比分配流转收益。积极开展森林、湿地、草原等林业碳汇产品开发。〔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委,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15.做强林业产业。聚力发展笋竹、油茶等林业特色产业,同步推进林下种植、养殖、采集等立体复合生产经营,到2027年,全县累计特色经济林面积达72万亩,规模500亩以上的产业基地达100个以上。优化生态旅游康养产业基础建设,重点在南天湖国家旅游度假区、九重天景区、雪玉山等片区发展森林与气候康养游、中医药康养游、森林文化康养游等生态康养产业,打造森林人家、完善森林康养基地基础设施。通过风景名胜区、美丽乡村、国有林场有机联动,带动农村地区产业发展与经济发展的并轨通行,推动生态旅游、生态康养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振兴与百姓富裕的有机统一,让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将丰都打造成为国家森林旅游示范县。〔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委、县文化旅游委、县旅管委,各乡镇(街道)〕

16.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发挥“政府主导、银行主推、企业主体、农民主力”作用,以国有企业为主要经营主体,鼓励民营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农人等参与建设。到2027年,通过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松材线虫病疫情林区改培、基础设施及配套建设,森林多功能经营等方式建设国家储备林10万亩,到2031年建设规模达到18万亩。不断优化林分结构,培育稳定健康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供优质木材供给,储存绿色财富。在社会资本参与国土绿化、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探索实践,推动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完善、农村“三变”改革落地见效,实现林农家门口就业、山上增收,打造国土绿化高质量发展样板。〔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农发集团,各乡镇(街道)〕

17.谋划森林碳汇。落实“双碳”战略,做好森林“碳库”文章,编制《丰都县森林碳汇调查报告》,适时开展森林碳汇测算、评估、交易等工作,千方百计提高森林系统固碳增汇能力。〔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道)〕

18.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科学编制《丰都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方案》,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全民动员、全民参与,力争利用5-7年时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造美丽丰都建设又一块金字招牌。〔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

(五)严格“守绿”举措,巩牢安全底线、生态红线。

19.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攻坚战。全面落实第3号市总林长令部署,深入实施疫情精准监测、疫木集中除治、疫源封锁管控、健康森林保护、疫情防控保障“五大行动”,高效完成我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计划各项既定任务目标。落实县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小班“三包”模式。持续推行除治队3-5年绩效承包模式,继续实行以奖代补政策。落实疫木无害化处置“三见一诺”闭环管理机制。探索推广纯林带状改培试点经验,优化林分结构。责任单位:县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20.坚决遏制重大以上森林火灾发生。持续落实第2号市总林长令精神,加快林区专项规划编制实施,统筹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和森林质量双提升。强化防火物资装备储备及各级森林消防队伍培训,加大综合阻隔网、“以水灭火”系统建设力度,规范落实禁火令、封山令和扫码入林制度,进一步夯实重点人群和高风险区域管理台账,强化预案管理及预警叫应机制,严控火源进山入林,全面推广应用林火视频监控等智慧防火系统。加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乡镇(街道)、国有林场半专业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以及村社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县、乡、村物资储备和预警监测“三级”预报员体系。坚持防灭一体,密切应急、林业、气象、农业、旅游、民政、电力、通信、发改、公安等部门协同,强化预案管理,做实森林防火“十户联防”工作机制,实现严防早知快处、打早打小打了。〔责任单位:县森防指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21.持续巩固森林资源“四乱”专项整治成果。巩固提升第1号市总林长令成果,充分借鉴学习重庆缙云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经验,坚决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森林督查等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等整改整治。深化林业、公安、法院、检察院协同协作,持续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乡镇(街道),各国有林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林长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知责明责、履职尽责,高效落实林长制,统筹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力争“上游”水平,树立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精心统筹谋划,画好施工图,列出时间表,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全面推深做实我县林长制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实出效果。

(二)强化制度保障。建立我县各级林长“885”工作机制,定期调度、赛马比拼、动态晾晒,加速营造你追我赶、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强化闭环落实,压紧夯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建立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牵头抓总,紧扣“林”字主题,紧盯“长”字关键,紧抓“制”字落点,落实县级林长包乡、乡级林长包村、村级林长包片,生态护林员入网格的“四包”责任体系。

(三)加强考核评价。完善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考核“五到”机制,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发挥好考核激励“指挥棒”作用,统筹实施好上级林长对下级林长的履职情况考核奖惩工作,将林长制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强化结果运用,相关职能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选拔任用、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引导。通过政府部门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林长公示牌等多形式推进林长制信息公开,积极探索推出公众参与林长制新途径新方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宣传渠道,加强全面推行林长制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不断推广辨识度高、推广价值大的标志性成果。

(五)加强沟通衔接。县林长办及林长办成员单位要加强纵向和横向沟通协调,积极向市级相关部门衔接难点工作、争取政策支持,加强部门之间横向沟通,全策全力解决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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