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18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27 | [ 发布日期 ] | 2026-02-27 |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934/2026-00018 |
| [ 发文字号 ] | 无 |
| [ 主题分类 ] | 林业 |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林业局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27 |
| [ 发布日期 ] | 2026-02-27 |
丰都县楠木林场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楠木林场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益一类),负责保护培育辖区内国有森林资源,负责管辖森林公园管理,负责辖区内国有林区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产业发展。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楠木林场设综合科、保护管护科、建设发展科3个内设机构,下设世坪、楠木、太运、凉磉磴、瓦屋山、英雄山6个管护站。现有职工73人,其中在职28人,退休15人,购买服务人员30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2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9.02万元,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 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147.35万元,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及人员晋级等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53.63万元,森林保护修复经费拨款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整体增加93.7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6年年初预算数122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9.02万元,教育支出0 万元,农林水支出72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00.0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 147.35万元,主要是由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人员经费拨款增加53.63万元,森林保护修复经费拨款增加导致项目经费整体增加93.7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9.0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02万元,比2025年增加147.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99万元,比2025年增加53.63万元,主要原因是正常薪资晋级及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94.03万元,比2025年增加93.72万元,主要原因是森林保护修复、森林资源培育等项目款项增加,主要用于林区公共支出、森林管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楠木林场2026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丰都县楠木林场2026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3.7万元,比2025年减少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2025年减少(或增加)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1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公务接待费较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与2025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等不合理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相比无增减;主要原因本单位2026年未计划采购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2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9.2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丽华 联系方式: 023-70725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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