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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90F/2020-00102 [ 发文字号 ] 丰科局发〔2020〕16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90F/2020-00102
[ 发文字号 ] 丰科局发〔2020〕16号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6-10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关于促进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新发展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促进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新发展,助力脱贫攻坚,决定从创新主体补助、科技金融、科技项目和科技人才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

2020-2021年(暂定)

二、支持对象

遵纪守法、诚信经营、带动能力强、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有意愿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小微企业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家庭农场主、种养殖大户和农业产业化企业负责人。

三、支持政策

(一)创新主体补助。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企业纳入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获得市级认定的科技型企业补助1万元;指导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申领2万元市级创新券。

(二)科技金融支持。一是创业种子基金支持。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企业,符合种子基金支持对象的,优先给予不超过50万元免息信用贷款。二是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支持。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办的市级科技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由合作银行发放80-500万元的信用贷款。

(三)科技项目支持。对贫困村致富带头人申报县级科技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优先给予支持,项目经费为5-15万元。

(四)科技人才支持。一是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科技服务。二是选派一批优秀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为科技特派员,按有关规定享受激励政策。

四、实施办法

(一)创新主体补助办法

引导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办的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引进)科技人才,研制新工艺、开发新产品。经县科技局初审、市科技局复审通过的企业纳入重庆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县科技局每年12月底前对新增入库的市级科技型企业给予1万元补助,并指导科技型企业申领2万元市级创新券,用于研究开发、委托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

(二)科技金融支持办法

1.创业种子资金支持办法。县科技局印发种子基金支持项目优选活动的通知,企业自愿报名,经初评、路演、尽职调查、投决会审定,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团队)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免息信用贷款,按《重庆市丰都县创业种子投资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2.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支持办法。对纳入市科技型企业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按照“系统”自动评估的信用等级和额度,企业向合作银行(重庆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合作银行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发放80-500万元的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

(三)科技项目支持办法

县科技局印发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签署意见后向县科技局提交立项申请书,县科技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论证,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查,报县政府审定后,下达立项文件。项目实施单位按《重庆市丰都县科技计划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四)科技人才支持办法

1.县科技局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科技特派员到贫困村开展农村实用技术现场指导、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在良种培育、加工贮存、疫病防控、设施农业、土壤改良、旱作节水、食品安全等方面解决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在生产、经营中的技术难题,提升致富带头人的技能和示范带动作用。

2.县科技局选派一批优秀致富带头人为科技特派员,对选派为市级科技特派员的致富带头人,按照市级科技特派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给予一定的服务经费补助。

五、工作要求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促进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创新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组织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及时申请,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联系人员:杨易   联电话70605307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

                                                  2020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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