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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90F/2020-000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90F/2020-0008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科技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科学技术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1-17

丰都县科学技术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丰都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有关科技、知识产权及地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本县科技、知识产权及地震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2)拟订全县科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战略,组织实施科技兴丰战略;(3)统筹协调全县科技管理工作和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内的科技创新工作;(4)负责全县科技项目的立项、申报及县级科技计划的管理工作;(5)负责全县技术应用与开发资金及其他科技经费的使用配置和监督,协调管理全县科技风险投资工作;(6)负责拟订全县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7)负责编制本县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地震应急预案;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二)单位构成。丰都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设3个职能科室、1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1)办公室,负责机关工作;协助委领导对全面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2)科技科,负责组织拟订科技工作、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县级科技项目的立项、计划下达和全县专利的申请管理;负责市级以上科技项目的申报、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协调指导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孵化器的业务工作;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管理科技特派员;根据市知识产权局的委托,开展全县专利执法工作;协助市知识产权局管理本县专利技术交易和专利技术登记备案等工作;(3)地震科,负责拟订本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地震应急预案;建立震灾预防工作体系和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及群测群防管理体系;(4)地震监测站(二级单位),负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抗震设防专项检查;负责本县震情通报和灾情速报,参与地震灾害调查与损失评估,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95万元,比2018年增加35.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95万元,比2018年增加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0万元,比2018年增加35万元,主要原因是科技项目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科技型企业一次性资助、专利资助等重点工作。

科委2019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3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减少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3.71万元,比上年减少14.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付瑜    联系方式:023-70609512

附表: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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