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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74R/2026-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7-27 [ 发布日期 ] 2026-07-3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74R/2026-0003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工业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7-27
[ 发布日期 ] 2026-07-30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公共充电站安全管理夏季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公共充换电站运营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2026年迎峰度夏电力保供相关要求,深刻汲取近年来电气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化解夏季高峰期间用电安全风险,保障公共充换电站安全平稳运行。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共充换电站安全管理夏季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2026 810日至830日。

(二)检查方式

在各公共充换电站2026年第二季度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对象

全县已建成投运的公共充换电站,包括慢充站、快充站、超充站、换电站。

三、检查内容

根据《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渝经信规范〔202414号)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充电站运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

(一)安全制度落实情况。编制“两单两卡”(岗位职责清单、岗位风险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确保一线人员做到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建立充换电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设施设备巡查检修制度)等。

(二)安全管理履职情况。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定操作岗位安全规范及培训教材,做到人员培训上岗;开展日常巡检及定期安全隐患排查,有巡查记录,对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及时;安全器材配发就位且检查维护有记录、确保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

(三)安全应急处置情况。建立故障处置及应急管理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有效应对;按计划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请各公共充换电站运营单位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在做好2026年第二季度自查的基础上,自查自纠,并按要求准备相关资料,配合做好检查各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

本次专项检查要严格对照《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检查表》(渝经信规范〔202414号)内容逐项开展检查,聚焦短板事项和薄弱环节,查找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公共充换电站运营单位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问题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逐一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严格行政处罚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丰都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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