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教育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4-001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2035/2024-0011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教育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2-23
[ 发布日期 ] 2024-02-23

丰都县双路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实施中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承担辖区内中小学义务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教法学法改革;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多样化发展;培养学生良好品德;从事中小学义务教育及学前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二)单位构成。丰都县湛普镇中心学校属于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内设机构含办公室、教导处、科研处、后勤办、德育处、信息中心。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134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89.4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32.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1.6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73万元,主要是事业收入增加32.00万元,其他收入增加21.6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较去年减少9.8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343.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968.33万元(基本支出885.28万元,项目支出83.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1.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7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3.73万元,主要是教育支出较去年增加6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3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7.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3.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89.4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9.41 万元,比2023年减少9.8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9.95万元,比2023年增加9.24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薪级调整,社保及公积金基数调整以及在职及退休人员健康体检费用等,主要用于保障学校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29.46 万元,比2023年减少19.11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资金结转较少等,主要用于食堂营养发送计划等重点工作。

丰都县双路镇中心小学学校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3年增减0.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比2023年增减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3年增减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00万元,比2023年增减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比2023年增减0.0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暂时未列政府采购预算,所以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5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小清 联系方式:023-706320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