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交通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处罚/强制>实施结果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243 [ 发文字号 ] 丰交执罚〔2023〕11002000669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局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4-00243
[ 发文字号 ] 丰交执罚〔2023〕11002000669号
[ 主题分类 ] 交通、工业、信息化;交通
[ 体裁分类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交通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4-19
[ 发布日期 ] 2024-04-22

渝ADG6821存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丰交执罚〔2023〕11002000669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丰交执罚〔2023〕11002000669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2MA5UDU****

处罚事由: 存在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依据:《重庆市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四项、《重庆市道路运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

处罚结果:1.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2.给予罚款10000元

处罚机关:丰都县交通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3-10-17

结案日期:2024-04-1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