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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3-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3-0005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02
[ 发布日期 ] 2023-03-02

丰都县许明寺国土资源管理所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许明寺镇、董家镇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有关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政策;负责管理辖区内城乡土地、地质矿产资源;负责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地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执行用途管制,保护基本农田;负责辖区内建设用地征收、征用和出让、划拨的现场踏勘;负责辖区内土地、房屋权籍管理;保护地质遗迹和地质环境,负责辖区内地质灾害调查及地质灾害险情动态监测;负责辖区内房屋拆迁、住房安全、物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管理;协助征收辖区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的相关规费;负责辖区内土地、矿产资源、房屋管理的动态巡查,处理征地、拆迁、房地产权属等纠纷;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许明寺国土资源管理所为隶属于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二级预算单位,无其他机构设置。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9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2.19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1.9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53.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教育支出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1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19万元,结转政府性基金支出增加1.92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1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0万元,比2022年增加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万元,比2022年增加2.1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保基数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2万元2022年增加1.92万元,主要原因上年结转转入,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群测群防预警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5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0.0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万元;其中一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江玲联系方式023-706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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