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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6-00059 [ 发文字号 ] 丰规资撤决〔2026〕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14 [ 发布日期 ] 2026-03-16
[ 索引号 ] 11500230MB19803549/2026-00059
[ 发文字号 ] 丰规资撤决〔2026〕1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6-03-14
[ 发布日期 ] 2026-03-16

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丰规资撤决〔2026〕1号


    被处罚人:丰都县智丰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30MA611YDF2Q

法定代表人:陈洪标

地址:重庆市丰都县平都大道西段274号四层

我局于20251212日对你公司在丰都县包鸾镇花地堡村3组非法占用土地10469.92平方米修建鸾韵水乡·丰都包鸾精品民宿项目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丰规资执罚〔202514号)。

我局案件审查发现,以上案件违法主体认定错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75条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经我局集体审议决定撤销对该案的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单位送达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我局将对违法事实重新核实后立案调查。

丰都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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