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丰都府办〔2019〕85号关于印发2019年丰都县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对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共5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办严格按照《条例》和《任务分解表》的各项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我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落实。成立以我办主要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组成的三人负责小组,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信息收集整合和发布工作,科室负责人负责督办并审核发布信息,办主要领导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每条信息的发布必须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核,并上报主要领导审批通过才能发布,严格执行信息的审核机制,三人负责小组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并建立问题倒查机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过错追究。
(二)加大宣传教育,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我办积极开展全体职员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政务公开相关的知识,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我办加强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我办全体职员积极协助配合,提供相关信息资料,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积极发布公开信息,热情与群众互动。我办每月定期更新发布政务信息,与群众积极互动。针对群众热点关注的政策信息,在网站进行专题展示;对涉及政务活动的重要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进行积极回应,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权威信息,及时解答群众疑问,让群众满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清醒的认识到,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到位,还停留于表面形式,基于完成任务。二是政务公开内容的未突出重点,涵盖的内容不够广泛,未充分满足群众的知晓。
三是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不够详尽,没有细化内容,浮于表面。四是政务公开服务体系的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运行模式还有待于进一步创新和规范。
改进情况:
1.加大对工作人员的思想培训,转变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的思想认识,深入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不以数量为重,不以任务为重,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2.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深入群众中做一次调查问卷,了解群众想知晓的内容,充分满足群众想知晓的内容要求,要从“我们公布什么,群众看什么”,转变为“群众想看什么,我们就公布什么”。并根据信息的变化,及时发布,让群众在第一时间知晓。
3.在发布的内容上,要让不同年龄、不同文化程度的群众都能简单易懂,政策细化详尽,信息准确无误,让群众能够深入认识,准确掌握。
4.在政务公开的形式多样化,不局限于公示栏、网站平台、报纸刊物等平台的发布,借助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对群众的热点关注的疑问,进行在线及时答疑,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运行模式更加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