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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10Q/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丰乡振发〔2022〕67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10Q/2023-00007
[ 发文字号 ] 丰乡振发〔2022〕67号
[ 主题分类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发布日期 ] 2023-01-10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乡村振兴局监督举报电话:81850878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乡村治理“积分制”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分配2023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丰委农办〔2022〕50号)要求,经研究,现将乡村治理“积分制”项目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资金626万元(资金来源渝财农〔2022〕146号,具体详见附表),该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积分制”物资采购及工作激励,严禁将该资金挪作他用。原则上,每个村(含涉农社区)安排资金2万元,各乡镇(街道)可根据在家农户户数等因素实行差异化分配。

二、各乡镇(街道)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充实积分项目和具体内容,明确符合实际评价标准、奖惩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经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后,于2023年2月底前通过党政内网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三、各乡镇(街道)要大力选树典型,推广先进经验,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要选择1-2个条件较好的村(含涉农社区)作为乡村治理“积分制”示范村。

四、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各环节公告公示制度,加强绩效目标的审批,强化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各乡镇(街道)要在9月底前按照规定,合理合法的将该资金使用完成,凡未使用的资金,由县财政局收回,统筹安排用于其他项目。


附件1:丰都县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项目资金计划表

     附件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丰都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29日 

附件1

丰都县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项目资金计划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乡镇(街道)

村(含涉农社区)个

资金额度(万元)

备注

1

三合街道

13

26


2

名山街道

11

22


3

双龙镇

10

20


4

兴义镇

15

30


5

三建乡

8

16


6

三元镇

9

18


7

树人镇

9

18


8

仁沙镇

14

28


9

太平坝乡

5

10


10

龙孔镇

11

22


11

社坛镇

17

34


12

董家镇

9

18


13

暨龙镇

8

16


14

许明寺镇

7

14


15

南天湖镇

10

20


16

龙河镇

24

48


17

十直镇

18

36


18

湛普镇

7

14


19

武平镇

10

20


20

虎威镇

11

22


21

青龙乡

8

16


22

双路镇

7

14


23

都督乡

5

10


24

兴龙镇

6

12


25

仙女湖镇

10

20


26

江池镇

10

20


27

保合镇

13

26


28

栗子乡

6

12


29

高家镇

9

18


30

包鸾镇

13

26


合计


313

626


件2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乡村治理“积分制”项目

主管部门及代码

[301001]丰都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实施单位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属性

2-阶段性

项目期

2023年1月—2023年9月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626


其中:财政拨款

626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开展乡村治理“积分制”,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高,进一步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计量单位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推广乡镇(街道)所有村(含涉农社区)

313



质量指标

村(含涉农社区)积分制推广率

%

100%



时效指标

积分制积分兑换

1



成本指标

村(含涉农社区)2万元/个。

万元

62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激发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社会效益指标

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生态效益指标

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农户满意度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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