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10Q/2024-00031 | [ 发文字号 ] | 丰乡振发〔2024〕5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
[ 索引号 ] | 11500230711625410Q/2024-00031 |
[ 发文字号 ] | 丰乡振发〔2024〕5号 |
[ 主题分类 ] | 乡村振兴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2-29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申报开展乡村医疗互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为深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创新开展乡村医疗互助工作进一步健全防止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减轻广大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4年4月1日起全面实施乡村医疗互助项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辖行政村原则上要全覆盖,各村群众参与率原则上不低于40%, 扎实稳妥推进项目高质量落地。
二、资金筹集
乡村医疗互助费标准,2024年度我县互助费标准为50元/人/年。
(一)筹集方式
1.群众个人互助出资25元/人;(村集体经济以及乡贤捐赠等资金可对群众个人出资部分进行补贴)
2.其他资金来源支持25元/人;(东西部协作资金、中国乡村发展协会资金(10万元)、县慈善资金等)
三、资金管理
县乡村振兴局设立乡村医疗互助资金专门账户,筹措资金进入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当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滚动使用。互助资金收支情况纳入财务公开范围,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社会、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检查与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私分乡村医疗互助资金。
四、资金用途
互助资金用于以下范围:对参与乡村医疗互助、单次住院个人支付费用达到一定额度的人员,按DRG病种进行报销;向接受委托服务的第三方专业服务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报销金额的3.5%)。
五、实施内容
(一)实施对象
乡村医疗互助的实施对象为在丰都县域内在册的涉农人口,且已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
(二)保障范围
1.互助保障期限为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
2.报销申请受理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2024年4月1日到5月31日为交费期,以后每年的续费期为4月1日-5月31日。参与互助人员享受参与年度的互助保障报销待遇。
(三)报销条件
1.入院时间在乡村医疗互助保障期限内。
2.单次住院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000元;
(2)城镇职工医保报销后,个人支付金额≥3000元;
(起付线根据当地医保水平、筹资水平作微调)
(四)报销流程
1.报销申请。符合报销条件的住院群众,在基本医保报销后,用手机APP“福村宝”拍照上传三项资料(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清单、医保报销单)。
2.报销审核。福村宝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负责受理和审核资料、认定病种、确定报销金额,5个工作日内在县、乡镇和村福村宝管理系统生成报销信息,并向申请对象发送短信告知。
3.报销发放。每月10日,由县乡村振兴局统一将报销款打到申请对象银行卡。具体流程为:每月5日前,县乡村振兴局工作人员在福村宝管理系统接收并打印上月住院报销清单明细和汇总表,报送县局领导审批,按规定的财务流程审批后发放。各村可在福村宝管理系统查阅本村群众报销情况。
(五)报销标准
乡村医疗互助采取按病种定额报销的办法。病种认定标准由第三方专业服务平台按照国家CN-DRGs应用版执行。每年的病种报销定额根据当年度筹资标准和实际参与人员测算确定。2024年度单次住院最低报销300元,最高报销8万元,年度累计最高报销15万元。
(六)非报销情况
1.非住院治疗;
2.基本医保不报销的其他住院情况:
(1)健康体检、美容、整形等非疾病住院;
(2)工伤、违法犯罪和第三方全责导致的意外伤害等住院;
(3)住院治疗的医院尚未列入医院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的。
3.在国外和港澳台地区医院住院治疗的。
六、自愿申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统一思想,统筹解决制约乡村医疗互助发展的困难和问题,共同为乡村医疗互助有序发展创造条件。推动群众积极参与,确保群众参与率不低于40%,(村参加率低于40%的,将不纳入统筹范围,本年度暂不予开展),争取实现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到民生福祉。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该文件报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签字(签同意开展或者不开展)盖章,在3月1日(周五)前,报扫描件至邮箱305123601@qq.com,联系人:向世敏,联系电话:139****3191。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