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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10Q/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 索引号 ] 11500230711625410Q/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7
[ 发布日期 ] 2023-02-27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原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职责:根据《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丰都府办发〔2015〕93号)及《中共丰都县委办公室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丰都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丰委办发〔2019〕7号)文件规定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二是拟订全县扶贫开发的发展战略、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意见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参与拟订涉及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三是负责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全县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物资的使用管理;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四是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和贫困对象的动态调整。五是组织贫困地区开展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和实施小片区扶贫开发,开展贫困地区干部有关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的监管工作。六是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定点扶贫和东部发达地区对本县的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协调市级党政机关为主体的集团扶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民间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工作。七是负责扶贫工作的县内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八是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及信息化建设。九是负责全县扶贫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办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监管和信访稳定工作。十是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加强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工作;加强社会扶贫工作;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强扶志扶智工作;加强扶贫对象动态调整。

(二)单位构成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本级)为二级预算单位,设有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项目计划与产业发展科、社会扶贫与资金监管科),行政编制9名、机关后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9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482.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82.5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14.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在职人员1名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和政策性调资等基本支出;二是增加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县级专项资金。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1482.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1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3万元,农林水支出2143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14.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0.3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763.7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482.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482.52元,比2022年增加681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2.12万元,比2022年增加50.3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在职人员1名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社保、住房公积金和政策性调资;项目支出21270.4万元,比2022年增加6763.7万元,主要原因是县级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2022年持平。因本单位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0万元,比2022年增加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10万元,比2022年增加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增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丰都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4.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减少2.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节约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1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21257.6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本部门预算单位无车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彭喜梅, 联系方式:023-70605715)


附件:丰都县乡村振兴局(本级)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附表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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