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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1-01-2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2020年重庆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单位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并通过丰都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qfd.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https://www.cqggzy.com/fengduweb/)进行公开发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060536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县有关规定,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研究编制2020年政务公开要点任务,明确各栏目责任分工和保密审查等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二是进一步完善信访、网络问政等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办结各类价格举报和信访案件18件。三是用好各类平台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用好“丰都县政府公众信息”公开工程建设领域、社会事业、物价等各类信息进行公开302条;利用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公开各类招标投标信息500余条;利用全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结果进行公示,全年累计公布事项流程66项,投资项目信息公示643条。四是健全信用监管机制,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完善“一库一网”(信用信息数据库、“信用丰都”网站)建设,优化提升信用平台功能,丰都-重庆信用平台数据无缝对接,实现共享数据约17.5万条,共享率为100%;通过“信用丰都”平台开展失信专项治理,曝光失信主体“黑名单”信息346条,县人民法院曝光失信4812人次(含企业案件587件次),限制高消费4537人次;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创新事前环节信用监管,在行政审批、企业注册登记、失信主体退出等领域推广主动公开型、审批替代型、行业自律型、修复型信用承诺,公开信用承诺近2.5万份,引导全社会诚信守法;约谈失信企业推进信用修复,成功修复五例失信记录;“信易+”应用场景逐步丰富,在工程建设领域和政府采购领域推行“信易+公共资源交易”,扎实开展守信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活动,累计135家企业享受保证金减缴激励政策,减缴金额达4663万元,有效降低企业负担。

主动公开情况。我委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丰都县)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800余条。

依申请公开情况。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委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事宜。

平台建设情况。我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了《重庆市丰都县发展改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对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进行全面梳理。修订完善了《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相关制度文件。

监督保障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操作准则,提高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0年全县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考评等次为好。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1

25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3

-1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目前,我委信息公开存在的问题是主动公开的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在深化公开内容方面存在不足。2021年我委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公共信息作为突破口,积极推进价格、行政审批、招投标等信息的公开工作,让公众更多地了解发改委的职能职责。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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