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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5-00058 [ 发文字号 ] 丰都发改发〔2025〕10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5-00058
[ 发文字号 ] 丰都发改发〔2025〕10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07
[ 发布日期 ] 2025-06-20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 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

改造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

已收悉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重水文20253)及有关材料。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 年第2号)《重庆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渝发改规范20234号),结合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对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骨料生产线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节能报告的评审意见,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本项目(项目代码:2408-500230-07-02-191531)节能报告。

二、本项目总投资11748万元拟建项目购进板喂机、波辊机、振动筛、整形机、制砂机、破碎机等设备对骨料生产线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可提升骨料生产线效率,降低骨料生产电耗,改造后骨料生产线年产砂石骨料系列产品1500万吨

三、项目达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当量值8360.46tce,等价值为20509.99tce主要能源消费类型为电力,年耗电力6802.65千瓦时,折标煤约为8360.46tce(当量值)

四、项目建成后,年总产值55226.61万元,年增加值32667.12万元,单位增加值能耗0.628吨标准煤万元,优于2025年重庆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52tce/万元

五、请项目法人在严格落实节能报告中各项节能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节能工作

)按照《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2006),进一步完善用能单位、主要次级用能单位、基本用能单元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按要求开展节能验收。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应组织节能专家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验收,并及时通过“投资项目在线服务监管平台”向节能审查机关报送节能验收报告,作为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落实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要求。按照《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8年第15号令)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并按规定接受节能主管部门的监管。 

六、县级节能主管部门将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 适时组织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到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八、本审查意见不对项目用能节能以外事项进行审查,除法

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作为履行其他审查手续的依据或前置条件。 

九、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逾本审查意见有效期未开工建设,或建成时间超过节能报告中预计建成时间2年以上,应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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