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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364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53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1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0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364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53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01 |
[ 发布日期 ] | 2023-11-20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3年丰都县公(廉)租房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查2023年丰都县公(廉)租房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的函》(丰都公房中心函〔2023〕5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丰都县公(廉)租房消防设施设备整改项目。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公共房屋保障中心。
三、建设性质
改建。
四、建设地点
丰都县龙城家园、水天坪公(廉)租房。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安装火灾自动报警器及联动系统2套,感烟探测器400个,感温探测器80个,水泵控制柜1台,配线9800米,安全疏散指示灯401盏,应急照明灯1006盏,水带17条,防火门14个,消防场地画线标识556㎡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概算71.11万元,其中建安费65.91万元,其他费用5.2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下达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预算资金。
七、建设工期
3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根据丰都府办发〔202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门人员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