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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280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42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8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3-00280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3〕42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08 |
[ 发布日期 ] | 2023-09-08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S512等省道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批丰都县S512等省道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可研报告的函》(丰公路函〔2023〕8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为提高公路通行能力,改善运输环境,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S512等省道部分路段预防养护工程(项目代码2307-500230-04-01-378447)。
二、项目法人
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
三、建设性质
改建。
四、建设地点
S512段K96+670—K106+618青龙至双龙(下鸦鹊湾)、S512段K121+548—K126+618三元卫生院至梯子河、S205段K34+902—K38+480垫江界至许明。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不改变既有道路的平面、纵坡、横断面宽度,维持原有平面和纵坡,加铺1cm厚 MS-3型微表处约75478.4㎡,完善标线约7838.37㎡,处置龟裂、块状裂缝、横纵裂缝、坑槽、沉陷车辙等路基病害。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406.14万元,其中建安费347.1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39.69万元,预备费用19.3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级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
2个月。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根据丰都府办发〔2020〕78号文件规定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要求,优化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经有关部门批复后,按程序将投资概算及时报我委审批。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