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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636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1〕32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5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636 |
[ 发文字号 ] | 丰都发改委发〔2021〕320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5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丰都县国省县道公路桥梁公示牌和限载标志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的批复
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丰都县国省县道公路桥梁公示牌和限载标志建设工程可研报告的函》(丰公路函〔2021〕12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丰都县国省县道公路桥梁公示牌和限载标志建设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8-500230-04-01-965335)
二、项目业主
丰都县公路事务中心
三、建设地址
丰都县
四、建设性质
新建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对垫武路、高楠路、高石路等23条国省县道公路桥梁安装公示牌和限载标识,安装公示牌288块,限载标识532块。主要建设内容为铝合金标志牌面板、立柱,C30混凝土基础,桥梁信息公示牌等。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概算86.97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费79.1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79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交通局补助资金。
七、建设工期
3天
八、节能
该项目须按建筑节能标准设计建设,按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的要求选用节能建筑材料。
九、招投标
项目招投标根据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执行。
接此批复后,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落实建设条件,按期开工建设。建立项目质量管理责任体系,落实专人负责工程建设质量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效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