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文件>其他公文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423 [ 发文字号 ] 丰公管办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423
[ 发文字号 ] 丰公管办发〔2021〕4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6-15
[ 发布日期 ] 2021-06-15

关于全面推行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2020年重庆市政务服务工作要点》(渝府办发〔202030)《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095号)精神,为规范中介服务行为,提高行政审批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推行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网上中介超市相关行为主体

网上中介超市是指市政府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为全市各类采购人购买中介服务所建立的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为交易提供入驻登记、信息发布、选取、结果反馈、合同签订、服务评价、信用管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采购人是指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的行政审批部门、行政相对人、项目单位和其他市场主体等。中介服务机构是指通过专业技术知识和技术服务,从事为采购人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中介组织。行业监管部门是指中介服务事项所涉及的行政管理部门。

二、重庆市网上中介超市适用范围

中介超市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一)事项范围。包括全县行政管理工作(含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给付、行政征收、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中需要委托中介机构开展的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是《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0年版)》(渝府发〔20202号)中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101项中介服务事项。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基于自我管理需要的中介服务事项参照执行。

(二)事项类型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中介服务事项。

(三)资金类别。使用国有资金且未达到招标限额,以及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事项,采购人应当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依法应当政府采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执行;依法应当进行招标投标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服务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执行。

鼓励社会性资金项目通过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

、明确网上中介超市采购流程

(一)入驻登记。中介超市实行电子化交易,采购人和中介服务机构应事先在中介超市办理入驻登记。采购人完成入驻信息填报和一致性比对后,自动入驻中介超市。

(二)选取方式。采购人应当按照“一事一选”原则,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可采用随机选取、竞价选取、直接选取三种交易方式。中介服务机构根据采购公告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参与交易。

(三)采购公告。采购人在中介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时,应当通过中介超市对外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应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中介服务内容、服务金额(竞价选取的首轮报价范围)、报名截止时间、选取时间、选取方式等内容。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采购公告从发布至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2个工作日。同一项目重新发起采购的,采购公告从发布至报名截止时间不少于1个工作日。中介服务机构有参加意向的,应当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中介超市提交报名申请,并且承诺满足公告的全部报名条件。选取活动不接受现场报名。

(四)实施采购。采购人在规定的时间,采用随机选取、竞价选取、直接选取三种交易方式进行选取。结果产生后,系统自动生成并发布中选结果公告(涉密项目除外),采购人与中选中介服务机构签订合同前,应当对中选的中介服务机构是否满足有关报名条件进行实质性核对。

五)服务评价。服务结束后,采购人应通过中介超市服务满意度评价系统对该中介服务机构进行服务满意度评价。服务满意度评价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时效、服务态度、服务收费、服务规范等五个方面。采购人作出服务评价前,应当征求该服务事项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服务评价分值应当结合该服务事项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综合评定。

(六)投诉处理。采购人或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涉及到交易及交易流程方面的,包括对采购公告、选取过程及结果等的投诉,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涉及行业监管的,包括中介服务机构所承接业务违反有关服务事项要求的,或违反资质(资格)管理规定的,或伪造、篡改证照等的投诉,向相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四、明确相关要求

(一)清理取缔原有自建库。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使用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全面清理取缔自建中介机构库,对原有中介机构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一律取缔;对原有在库中介机构,要鼓励其积极入住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超市。

(二)全面加快运用。各相关单位和采购人要迅速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尽快在重庆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注册使用(网址:https://zjcs.cqggzy.com/cq-zjcs-pub/home)。县发改委负责开展网上中介超市采购操作培训,指导各单位在网上进行采购和交易。

(三)严格控制投资。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中介服务事项要尽量节约国有资金,要科学核定最高限价,合理确定交易方式。符合“《重庆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渝财规〔202014号)”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编制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项目建议书、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费;招标代理费;工程监理费;环境影响咨询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等参照《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政府性投融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指导价格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18107号)文件确定最高限价。其他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属于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应当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应当按照明示或者双方约定的价格收费,且采购人应按照“三重一大”原则通过单位党组或班子集体决策确定最高限价。

(四)严格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建立中介服务事项内部管控制度,加强对具体工作人员和交易行为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腐败和优亲厚友行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通知中与县政府以前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通知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县发改委(工程招投标)70605345,县财政局(政府采购)7070715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部门

乡镇/街道

无障碍

政策问答

政务新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