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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35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1-0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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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3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2019年度价格监测及农本调查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2019年度价格监测及农本调查补助经费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报告

为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和《中共丰都县委丰都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丰委办〔2019〕32号)、《丰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都县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工作通知〔2019〕2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形成自评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概况

1.立项背景

重庆市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旨在贯彻执行国家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负责组织实施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商品、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规定。负责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调整权限范围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的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依法组织价格听证。协调、引导已放开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依法组织实施价格干预措施或紧急措施。负责管辖权内的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研究全县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方案和综合性政策。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项目实施情况

具体项目实施情况如下:

2019年度价格监测及农本调查补助经费:我市价格成本调查和监审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和全省物价工作、成本调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以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村经济和提高农民收入为切入点,认真做好常规调查、专题调查、市场监测和成本监审工作,不断提高调查监测质量和分析预测水平,并按照“突出重点、层层落实"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进我市成本调查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农产品的价格成本调查和重要商品与服务价格的成本监审工作任务。为国家制定价格政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为促进我市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3.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

2020年因职能职责所涉及2019年度价格监测及农本调查补助经费项目,由财政拨付。项目资金总额:5.63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拨付金额:5.63万元,全部为县级财政资金,已全部拨付完毕,项目资金无结余。

(二)项目绩效目标。

贯彻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出全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相关政策。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承担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相关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承担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及时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2020年:3月2日,成立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自评工作,工作组的主要成员及职责如下:

1.工作组成员

组  长:何卫华

副组长:彭桂生

成  员:谢成立

办公室设在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议室。

2.工作职责

(1)组长职责:审批绩效自评方案,监督、检查、核实绩效自评结果;

(2)副组长职责:审核修改拟定的绩效自评方案,并提交考评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监督、部署、确认绩效自评过程及反馈意见的处理。

(3)小组成员职责:起草和修改绩效考评方案报自评领导工作组会议讨论通过,实施执行绩效自评方案;牵头组织并实施年度绩效自评,根据组长、副组长指示,对考评结果进行复核,完成绩效自核工作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2020年3月3日,考评工作组到项目点现场,按照项目批复文件、合同条款、项目设计概算等,开展自评检查工作,对项目整体实施情况和质量进行评定,核实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投入

2020年2019年度价格监测及农本调查补助经费项目资金5.63万元,全部为县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全部投入到2019年度价格监测及农本调查补助经费项目,投入资金5.63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二)管理

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对照2020年市发改委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全市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自查和自评打分,最后由委办公室、财务分管领导审查通过报送市财政局。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规划编制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产出

推进项目建设,努力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及时下达重点任务计划,切实做好项目调度分析,实现了项目管理由单纯调度统计向分析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协调服务的根本转变;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制定全市重点项目推进试试办法,对重点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保、开工的全方位调度,推动形成主体责任明确、部门有机联动、强力推进重点建设新机制。

(四)效果

1、社会效益:有利于行政管理,保障本职工作的顺利开展。

2、可持续发展:民生状态得到持续改善 对民生状况贡献值有所提升,确保我委日常工作可持续运行。

3、社会公众满意度:群众满意度均达到95%。

(五)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

本项目自评分为91分,评价等级为优等级,已达到预期绩效目标。

四、经验总结、存在问题及意见或建议

   (一)经验总结

   我委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支出严格按照市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报账,直接支付部分交由财政签审,保障了资金使用规范。

(二)存在问题

1.由于单位工作综合性强、决策参考要求高,与各部门联系多,预算经费紧张。在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编制不科学、不合理情况,导致年初预算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调整预算幅度过大。

2.单位主要工作内容是研究和组织落实我市改革发展中的一些重点工作,服务政府、联络部门,社会满意度调查难以针对社会公众。

(三)意见或建议

1.希望继续得到财政部门相关工作指导,以利本单位不断改进,优化部门预算编制及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建议可适当调整调查对象及问卷内容。

3.增人、增资,跨年度实施的项目拨入经费,不计入“支付进度率”指标的考核范畴。                 

 附件: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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