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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0-01075 [ 发文字号 ] 渝公管发〔2020〕2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166Y/2020-01075
[ 发文字号 ] 渝公管发〔2020〕20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28
[ 发布日期 ] 2020-05-28

县发改委转发《优化扶贫项目招标投标若干意见(试行)》

渝公管发〔202020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优化扶贫项目招标投标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


有关区县(自治县)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有关单位:

《优化扶贫项目招标投标若干意见(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0511日      


优化扶贫项目招标投标若干意见(试行)


习近平总书记20203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疫情或灾害对减贫进程会产生影响,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将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优化扶贫项目招标投标,确保贫困区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使用扶贫资金以工代赈的项目,可以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不进行招标,由业主采取公开比价、竞争性比选等非招标方式采购。

二、同类非必须招标的扶贫项目,其工程、货物、服务采购可以分标段进行,由业主自主决定是否需要打捆招标。

三、限额以下扶贫项目的发包管理,允许贫困区县结合实际另行规定,可以采取公开比价、竞争性比选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四、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先满足贫困区县对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的接入需求,以电子化促进高效率,切实加快扶贫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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