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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3]7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23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3]7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27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 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县城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分配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丰委农办〔2023〕66号),结合县你局《关于下达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第一批)的函》(丰城管函〔2023〕41号),经研究,现将2024年市级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36万元下达你单位,专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项目(详见附件1)

年终决算支出功能科目列支:“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部门支出经济科目列报:“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渝财农〔2021〕31号)的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2024年市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7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23-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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