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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3]9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15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3]93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4-01-09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关于下达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有效稳定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收入,按照《关于分配2024年财政衔接资金(第一批)的通知》(丰委农办〔2023〕66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现将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下达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1.本次下达资金5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衔接资金,渝财农〔2023〕146号。具体分配详见附件1。

2.本次资金奖补对象为2024年在家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每户奖补不高于2000元,可用于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购买农资设备、恢复生产发展、稳定收入来源等方面开支,具体实施方案由乡镇(街道)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

3.各乡镇(街道)要召开专题会研究制定实施方案,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经“农户申请、村(社区)核实、包村工作队验收”程序后给予适当补助,审定后的实施方案于2月28日前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并收集相关档案资料,建立资金补助台账,同时在村(居)务公开栏或村(社区)内人口集中点、乡镇(街道)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天。

4.各乡镇(街道)要组织村(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入户做好宣传解释和指导服务,及时兑现奖补资金,原则上按照“完工一批、验收一批、兑现一批”总体要求,在8月31日前全部发放到户,严禁用于奖补对象以外和与增收不相关的开支。严格执行资金项目公告公示“两个一律”的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1.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申报表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23-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计划表

序号

乡镇(街道)

分配资金

资金来源

备注

1

包鸾镇

19.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

保合镇

14.7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3

董家镇

19.3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4

都督乡

5.5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5

高家镇

10.2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6

虎威镇

15.8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7

暨龙镇

21.8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8

江池镇

8.8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9

栗子乡

17.4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0

龙河镇

33.9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1

龙孔镇

18.6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2

名山街道

5.8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3

南天湖镇

22.9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4

青龙乡

8.9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5

仁沙镇

25.7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6

三合街道

12.9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序号

乡镇(街道)

分配资金

资金来源

备注

17

三建乡

21.3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8

三元镇

11.6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19

社坛镇

29.8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0

十直镇

13.0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1

树人镇

20.2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2

双龙镇

13.6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3

双路镇

10.2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4

太平坝乡

6.6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5

武平镇

22.8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6

仙女湖镇

24.55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7

兴龙镇

14.3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8

兴义镇

27.3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29

许明寺镇

15.4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30

湛普镇

7

渝财农〔2023〕146号

中央衔接资金

合计

500




附件2:

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4年脱贫人口到户产业奖补资金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郑舒月 15178712601   

主管部门

丰都县乡村振兴局

实施单位

各乡镇(街道)

资金

情况

(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500

其中:财政拨款

500

其他资金


总体

目标

年度目标

支持在家发展产业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发展小种植、小养殖、小田园等庭院经济及灾后恢复生产,确保持续稳定增收,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到户产业资金奖补户数

≥8000户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9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及时率

≥95%

成本指标

财政补助资金

≤500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带动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增收

≤2000元/户

社会效益

指标

受益户数

≥8000户

可持续影响

指标

带动农户持续增收

良好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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