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3]86 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9 |
[ 索引号 ] | 11500230008686369K/2024-00004 |
[ 发文字号 ] | 丰财农[2023]86 号 |
[ 主题分类 ] | 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财政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8 |
[ 发布日期 ] | 2024-01-09 |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以工代赈)预算的通知
丰都县仙女湖镇人民政府: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6号)通知,丰都发改委发〔2023〕602号项目计划,现将2024年中央衔接资金(以工代赈)370万元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投资项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完善环评、土地、规划和安全评估等建设条件,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相关手续。要切实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终身责任制等有关建设法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更改建设规模、内容和建设标准,严禁未经批准擅自更换建设项目。
二、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中市县对项目管理的相关要求执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收集好各类施工资料,项目实行审计结算。同时要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坚持高标准建设,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三、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要按照财务管理有关制度和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要严格按照市县资金拨付要求,加快资金拨付进度,防止资金滞留闲置,确保资金及时有效发挥效益。
附件:丰都县2024年以工代赈项目绩效目标表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023-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丰都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