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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157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2〕2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2-00157
[ 发文字号 ] 丰财建〔2022〕22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6-14
[ 发布日期 ] 2022-06-14

丰都县财政局经济建设科关于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计划的通知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统筹整合林业改革发展

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乡镇,街道、县林业局、楠木林场、风景名胜管理中心:

根据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第二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拟建项目清单的通知》(丰委农办〔2022〕18号)及中共丰都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2年财政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丰委农组〔2022〕10号),结合县林业局《关于商请下达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林业项目建设和丰都县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调查资金的函》(丰都林函〔2022〕67号),经研究,现将部分统筹整合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合计1175万元下达给你们,专项用于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除治等项目(详见附件1)。

支出功能科目:“2130505 生产发展”;支出经济科目据实列报。

请严格按照《重庆市继续支持脱贫区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渝财农〔2021〕58号)的规定执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确保任务如期完成。同时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在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对口业务科室和综合科。县财政局将适时开展该项目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1. 2022年统筹整合林业改革发展资金计划表

              2.丰都县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2年6月9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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