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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579 [ 发文字号 ] 丰都财政发〔2025〕5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50N/2025-00579
[ 发文字号 ] 丰都财政发〔2025〕5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5-21
[ 发布日期 ] 2025-05-21

丰都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的通知

丰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丰都县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为有序推进丰都县产业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工程建设,确保农村饮水安全,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现下达丰都县产业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工程资金4408万元、丰都县仓储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3000万元(渝财债〔2025〕31号),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社坛水厂工程资金1600万元(渝财债〔2025〕58号)给你们。

请参照《关于印发〈丰都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丰都财政发〔2021〕71号)文件要求积极组织实施,顺利完成工程目标任务;并按照财农〔2021〕19号、渝财农〔2021〕31号文件规定及预算管理要求,严格衔接资金管理使用,及时开展绩效目标填报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开展工程建设,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尽早开工建设,加快项目实施,注重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加强对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的全过程监管。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协调力度,加快推进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安全,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效益及时发挥。

二、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加强管理,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按照有关规定设置项目资金明细帐,实行专款明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调项、挤占、挪用、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如果发现违规问题,将收回违规资金,并按照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附件: 2025年丰都县产业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工程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5年丰都县仓储基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5丰都县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社坛水厂工程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丰都县财政局      

     2025年5月21日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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