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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526 [ 发文字号 ] 丰财产业〔2020〕1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526
[ 发文字号 ] 丰财产业〔2020〕11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8-12
[ 发布日期 ] 2020-08-12

丰都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计划的通知



县经信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下达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第二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的通知》(渝财产业〔2020〕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项目方向)中央补助资金下达你委,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东方希望重庆水泥有限公司申报的熟料生产线篦冷机能效提升改造工程(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件1)。

二、请你委督促项目承担单位认真落实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按申报项目建设内容积极推进项目建设,督促项目单位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组织项目单位按进度申请拨付资金;项目完工后,应委派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验收。

三、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和《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19〕12号)的相关规定,在项目实施和财政资金预算执行中,对资金运行情况和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项目完成和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自评结果报送县财政局产业发展科和综合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将追回全部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该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科目:211.节能环保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11.对企业补助。




附件:1.2020年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拨款)明细表

2.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     




  都县财政局   

             2020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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