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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486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0〕1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0-00486
[ 发文字号 ] 丰财农〔2020〕1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发布日期 ] 2020-05-18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水利局关于下达2020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建设计划的通知


有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确保全县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水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19〕154号)文件精神。现将丰财农〔2020〕4号下达2020年度水利设施维修养护资金700万元(中央资金700万元)再分配。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乡镇(街道)根据水利部发布《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试行)及《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2020年6月25日之前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

二、由各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财农〔2017〕79号)规定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完工后由业主组织进行完工验收。

三、项目验收工作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号)规定执行。

四、各相关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指导力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保证的前提下,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加强管理。各项目要按照建设内容组织实施,设置项目资金明细账,实行专款明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调项、挤占、挪用、骗取国家资金。

五、加强信息的报送和宣传,及时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反馈建设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



附表:1.丰都县2020年度水利工程运行维修管护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2.丰都县2020年度村镇供水村级运行维护资金使用计划。

(此件公开发布)



丰都县财政局            丰都县水利局 

                      2020年4月26日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70606610

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丰财农[2020]15号附件1.xlsx

丰财农[2020]15号附件2.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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