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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008686369K/2023-0003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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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财政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2-28
[ 发布日期 ] 2023-02-28

丰都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⑴负责财政性投资(含政府性融资、贷款)项目的工程概(预)算、决算的审查,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材料设备降价处理和工程报废签署评审意见。

⑵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评估、审查、咨询及招标标底的编制、评审。

⑶研究提出财政性投资项目的综合定额和项目评审的收费标准;参与财政投资项目的财务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参与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⑷负责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和投资效果评价。

⑸承担财政投资相关课题的研究,为财政投资决策提供信息资料;开展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培训。

⑹组织制订和实施财政投资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

(二)单位构成。

内设2个职能科室,即:综合部、评审部,财政供养编制人员为10人,(其中在编在岗10人、离休干部0名,退休干部0名)、临时聘用人员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8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87.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 457.5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障,项目评审咨询费增加4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8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50.9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57.5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和社会保障增加57.55万元,项目评审咨询费增加4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87.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7.68万元,比2022年增加457.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91万元,比2022年增加449.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3万元,比2022年增加3.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会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9.42万元,比2022年增加1.9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12万元、比2022年增加1.8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28.94万元,比2022年增加1.6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职工差旅费和其他商品服务费。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比2022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丰都县预算编制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收支,故无数据)

四、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比2022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出国出境管理规定;公务接待费0.5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管理规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6年公务车辆改革;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改革单位没有车辆。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本单位不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经费统筹运行范围,故无数据。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共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量14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孟辉    联系方式:023-70606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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