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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026329X3/2023-000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 索引号 ] 11500230MB026329X3/2023-0008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9-15
[ 发布日期 ] 2023-09-15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使用市县下达的专项经费。

4、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5、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查评估以及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

6、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停车场建设、维护及收费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划设置及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管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3、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属行政一级预算单位,包括直属二级预算单位四个,即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内设5个机构:即办公室、市政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执法安全监管科;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设机构为:综合科、法制科、纠察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7个;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处置费征收科、清运管理科、清扫保洁管理科、设施管理科、水域管理科,共计6个科室;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内设3个内设机构,综合科,市政园林科,数字信息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894.88万元,支出总计19,894.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717.1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新增。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894.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17.17万元,增长41.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人员薪资调整增加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894.8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894.8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717.10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人员薪资调整增加等。其中:基本支出1,616.67万元,占8.1%;项目支出18,278.21万元,占91.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894.8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747.95万元,增长23.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人员薪资调整增加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69.12万元,下降14.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5.82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项目资金,人员薪资调整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3.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9.19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调整及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85.82万元,增长6.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项目资金、人员薪资调整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594.43万元,占1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4.43,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功能科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98.31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3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薪资调整。

3)卫生健康支出73.24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薪资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1,491.58万元,占1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58万元,增长23.3%,主要原因是调整功能科目以及项目资金增加。

5)城乡社区支出7,213.61万元,占6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91.57万元,下降11%,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压缩以及调整功能科目。

6)农林水支出116.13万元,占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36.87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压缩以及调整功能科目。

7)住房保障支出66.43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38万元,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薪资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1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55.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80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薪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60.9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5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8,60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1.15万元,增长127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三峡后扶项目资金。本年支出8,605.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81.15万元,增长1279%,主要原因是2022年新增三峡后扶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536.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536.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垃圾中转站运行。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7.2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2.02万元,下降56.1%,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开流节源。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5.40万元,下降59.6%,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开流节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用于我单位2022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4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55万元,下降48.6%,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1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车辆油料费,维修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0.7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城市管理方面。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6万元,下降89.1%,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批次减少以及勤俭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94万元,下降78.8%,主要原因是2022年接待批次减少以及勤俭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2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3.56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75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2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次数。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73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宣传费、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9.71万元,下降31.2%,主要原因是勤俭节约以及项目等各方面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0.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0.1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智慧城管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绩效进行了自评,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涉及项目39个,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涉及项目3个,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涉及项目4个,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涉及项目7个。涉及资金18278.21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整体自评

项目编码:

50023000022P000062

自评总分:

98.10

项目主管部门: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财政归口处室:

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陈晓艳

联系电话

70760109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年度总金额

113939213.38

250973938.31

203417222.76

其中:财政拨款

113939213.38

250973938.31

203417222.76

81

10.00

8.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按照县政府对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创新丰富城市管理手段和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不断巩固和拓展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实施、环境卫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加大对区县指导监督力度,加快形成“面上有安排、各级有行动、点上有突破、整体有推进”的工作态势,持续推进“七大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完成。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实现建成区内50%的街镇和全县56%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150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结合长期“山城”“江城”特点,开展城区内坡改崖绿化美化,继续开展增绿添园民生实事,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获得感。

按照县政府对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创新丰富城市管理手段和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不断巩固和拓展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实施、环境卫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加大对区县指导监督力度,加快形成“面上有安排、各级有行动、点上有突破、整体有推进”的工作态势,持续推进“七大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完成。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实现建成区内50%的街镇和全县56%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150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结合长期“山城”“江城”特点,开展城区内坡改崖绿化美化,继续开展增绿添园民生实事,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获得感。

按照县政府对县城市管理局三定方案的规定,进一步创新丰富城市管理手段和路径,推动城市管理“全覆盖、全时段、全过程”,持续深化“大城三管”。不断巩固和拓展主城区园林绿化、市政实施、环境卫生、城市秩序集中整治成果。加大对区县指导监督力度,加快形成“面上有安排、各级有行动、点上有突破、整体有推进”的工作态势,持续推进“七大工程”项目全面实施完成。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力度,实现建成区内50%的街镇和全县56%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成150个市级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结合长期“山城”“江城”特点,开展城区内坡改崖绿化美化,继续开展增绿添园民生实事,提升城市形象,提高市民获得感。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

权重

指标

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建城区绿地面积 

公顷

≥ 

659.2

659.2

0

100

15

15

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村

个 

≥ 

20

20

0

100

15

15

市政设施完全率

%

100

100

0

100

15

15

数字化城市管理问题处置结案率

%

95

95

0

100

10

10

打造市民宜居城市

定性

良 

良 

0

100

10

10

维护全县市政设施的正常运行

定性

好 

好 

0

100

10

10

保障全县人居环境干净整洁

定性

好 

好 

0

100

10

10

城市综合管理满意度

%

95

95

0

100

5

5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5

5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县城区清扫保洁

项目编码:

50023022T000000140321

自评总分:

100.00

项目主管部门: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财政归口处室:

经建科

部门联系人:

陈晓艳

联系

电话

70760109

资金情况

年初预算数

全年(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年度总金额

37900000

35050000

35050000

其中:财政拨款

37900000

35050000

35050000

100

10

10

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完成城区4499167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保障城区环境卫生、整洁、明亮,提升城市环境。

2022年全年完成城区4262700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保障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切实减少了环境污染,使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2022年全年完成城区4262700平方米的清扫保洁工作,保障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切实减少了环境污染,使群众满意度达到了95%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单位

指标

性质

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偏离度(%

得分系数(%

指标

权重

指标

得分

是否核心指标

说明

城区清扫道路范围

平方米

3200700

3200700

0

100

15

清扫公园广场范围

平方米

1062000

1062000

0

100

5

城区清扫保洁整洁率

%

98

98

0

100

10

清扫保洁按计划完成率

%

95

95

0

100

10

城区清扫保洁补助标准

万元/

=

3505

3505

0

100

10

就业岗位

=

500

500

0

100

10

提升城市环境

定性

1

0

100

10

减少环境污染

定性

1

0

100

10

受益群众满意度

%

95

95

0

100

10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晓艳023-707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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