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230MB026329X3/2023-0008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5 |
[ 索引号 ] | 11500230MB026329X3/2023-00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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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9-15 |
[ 发布日期 ] | 2023-09-15 |
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城市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城市管理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划入县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2、承担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环卫、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城市供水排水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3、承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4、承担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5、承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6、承担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7、承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的行政处罚及相应的强制职能。
8、承担县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
9、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0、承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纠察工作。
11、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机构为:综合科、法制科、纠察科、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7个。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无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下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270.23万元,支出总计1,270.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13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减少调整。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27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13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减少调整。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0.23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270.23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429.13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减少调整。其中:基本支出698.84万元,占55%;项目支出571.39万元,占45%。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70.2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29.13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减少调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13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减少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整。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70.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13万元,下降25.3%。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专项资金投入减少调整。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3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整。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无结转结余,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4.45万元,占5.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1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社保基数调整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1.20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4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社保基数调整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1,144.59万元,占9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80万元,增长11.7%,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9.99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5.0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05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调整。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03.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1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0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5.91万元,下降63.6%,主要原因是报废2台公务车,车辆维修费、油料费等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6.42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报废2台公务车,车辆维修费、油料费等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02万元,主要用于管辖区域主、次干道日常巡逻产生的车辆维修费、油料费;车辆保险费、年审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8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报废2台公务车,车辆维修费、油料费等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26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维修费、油料费等减少。
公务接待费0.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区县到我单位交流学习事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3万元,下降93%,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的原则。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0万元,下降85.1%,主要原因是交流学习次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4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62.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26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3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执法法制培训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81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劳务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01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中维修费、油料费等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561.38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预算编制合理,管理科学规范,资金到位及时,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有力保障了单位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项目基本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城市管理协勤经费 |
项目编码: |
50023022T000000140204 |
自评总分: |
100 |
|
| ||||
项目主管部门: |
606-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财政归口处室: |
006一经建科 |
部门联系人: |
秦春香 |
联系电话 |
70736651 | ||||
资金情况 |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5400000.00 |
5400000.00 |
5400000.00 |
|
|
| |||||
其中:财政拨款 |
5400000.00 |
5400000.00 |
5400000.00 |
100 |
10 |
1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加强城区主次干道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城区居住环境、美化市容。为市民创造一个干净、整洁、靓丽的城市。取得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肯定。 |
|
有效改善了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容市貌,减少了城市污染,市政设施管护率达100%,项目任务按计划全部完成。取得了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肯定。 | |||||||||
绩效指标 | |||||||||||
指标 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 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 权重 |
指标 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
聘请协勤人数 |
人 |
≥ |
150 |
150 |
0 |
100 |
10 |
10 |
|
| |
市政设施管护区域面积 |
平方公里 |
≥ |
20 |
20 |
0 |
100 |
10 |
10 |
|
| |
市政维护项目合格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项目任务按计划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0 |
100 |
10 |
10 |
|
| |
协勤平均补助标准 |
元/人*月 |
≥ |
3000 |
3000 |
0 |
100 |
10 |
10 |
|
| |
促进就业、拉动经济增长 |
万元 |
≥ |
540 |
540 |
0 |
100 |
10 |
10 |
|
| |
改善城市环境及形象 |
|
定性 |
有效改善 |
1 |
0 |
100 |
10 |
10 |
|
| |
减少城市污染 |
|
定性 |
良 |
1 |
0 |
100 |
5 |
5 |
|
| |
项目后期管护性 |
|
定性 |
优 |
1 |
0 |
100 |
10 |
10 |
|
|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 |
90 |
90 |
0 |
100 |
5 |
5 |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4、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庆华 023-7073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