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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0MB026329X3/2022-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 索引号 ] 11500230MB026329X3/2022-0010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日期 ] 2022-10-12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并组织实施全县城市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统筹城市管理领域重大事项,负责拟订城市管理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城市管理和风景名胜区管理工作。

3、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负责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管理使用市县下达的专项经费。

4、负责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5、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查评估以及竣工验收工作;参与并联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园林绿化配套指标和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审核并监督实施。

6、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7、负责城市停车场建设、维护及收费管理工作。

8、负责城市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规划设置及管理工作。

9、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管理;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公园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园应急避难场所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11、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城市管理行业应急管理、应对处置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12、负责城市管理的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的监管;开展城市管理行业人员培训。

13、负责全县城市管理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2020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丰都县城市管理局(本级)、丰都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丰都县环境卫生管理所、丰都县市政园林管理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13,539.05万元,支出总计13,539.0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26.46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内容、项目数量的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11,43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226.46万元,下降35.2%,主要是减少了项目及相应经费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39.05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0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539.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26.46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及相应经费的开支。其中:基本支出290.13万元,占2.1%;项目支出13,248.92万元,占97.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539.0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971.83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减少了项目及相应经费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01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6,079.23万元,下降37.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内容及相应经费的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30.48万元,增长2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相应经费的开支以及项目数量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0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15.0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79.23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相应经费的开支以及其他项目数量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30.48万元,增长55.6%。主要原因是相应经费的开支以及项目数量的增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4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2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相关收入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11.7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3万元,增长16.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相关方面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5,172.90万元,占42.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713.90万元,增长254.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垃圾分类工作项目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增加了相应的经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6,890.91万元,占5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2.13万元,增长9.57%,主要原因是新增加了环卫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1.50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17.52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8万元,增长96%,主要原因人员变动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13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102.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2万元,增长149.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支出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手续费、差旅费等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2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0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本年支出624.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0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本年支出800.00万元,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800.00万元,主要用途用于垃圾中转站的运行和清扫保洁。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2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环卫所的车辆移交到环卫集团,减少了车辆运行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2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项目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与上年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未购置新车。

公务接待费2.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城市管理方面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71万元,下降23.7%,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项目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2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项目接待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5批次2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7.3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主要原因是本年无相关费用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19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次数及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6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宣传费、维护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52万元,增长149.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城管项目的增减变化。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租用的执法车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9.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技术服务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2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涉及资金10822.72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餐厨垃圾收运及处置经费

自评总分

100

主管部门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实施单位

丰都县城市管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


年度总金额

500

500

443.09

93

其中:财政拨款

500

500

443.09

93

上年结转结余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全年完成情况


对全县30个乡镇及县城区的餐厨垃圾进行收运行及处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环境卫生。

对全县30个乡镇及县城区的餐厨垃圾进行收运行及处理,改善人居环境,保障环境卫生。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范围

30个乡镇、街道

100%

15

15

数量指标

餐厨垃圾收运处理量

100吨/日

100%

15

15

时效指标

项目计划完成及时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餐厨垃圾收运财政补助标准

174.3元/吨

100%

10

10

质量指标

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人居环境

合格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合格

10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95%

10

10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主管部门满意度

95%

95%

1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07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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